東區裁判法院今日(30日)判處1名47歲女子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該女子須監禁14日、緩刑24個月。
據了解,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該名女子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3月3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她被控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3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4日、緩刑24個月。
衛生署發言人指,截至今日(30日)共有176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萬元不等;署方還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