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9月1日)首讀及二讀《2021年立法會(紀律制裁及遙距會議)(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向裁定為行為不檢及無故缺席會議的議員,施加財政處分,並容許立法會在特殊情況,例如嚴重疫情下可遙距舉行會議。政務司司長李家超表示,支持修改議規,希望可減少議會不檢點情況,並期望議員支持及早日通過《條例草案》。
李家超指,過去有立心不良的議員肆意「拉布」,無所不用其極,阻礙會議進行,政府支持立法會提出修改《議事規則》,以減少議會出現不檢點的情況,恢復理性論政。
政府一直重視行政立法關係及尊重立法會的職權。過去有用心不良、損壞香港利益的議員在立法會及委員會肆意「拉布」拖延會議、阻撓各委員會正副主席選舉、會議期間屢次行為不檢,影響會議秩序,無所不用其極蓄意阻礙立法會履行憲制職能,窒礙政府施政,甚至意圖癱瘓政府。
李家超支持立法會對《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作出多項修訂,進一步確保立法會的運作更符合履行憲制職能、更有效及更具效率。並指政府支持立法會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條例》)作出相應修訂。落實財政處分有助減少議員作出極不檢點行為的情況,以及阻止濫用點算人數以達至癱瘓議會的目的。強調此舉有助維持立法會的效率及莊嚴,恢復立法會的理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