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衛生署今日(7日)在土瓜灣九龍城道和落山道打擊懷疑以冰鮮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新鮮糧食店。
據了解,食環署人員在兩間持牌新鮮糧食店檢獲約270公斤懷疑冰鮮豬肉並即時封存作進一步調查,假如署方有足夠證據將提出檢控;人員還已就違反相關持牌條件向該兩間新鮮糧食店發出口頭警告、署方亦就處所清潔狀況及放置未加掩蓋食物等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情況向3間持牌新鮮糧食店負責人提出檢控。
食環署發言人指任何人士未獲批簽而售賣冰鮮肉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署方會繼續監察零售層面出售的新鮮肉類及採取執法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假如食環署發現新鮮糧食店將冰鮮肉當作新鮮肉出售而違反持牌條件,署方會考慮取消其新鮮糧食店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