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方案),當中列明多項法律層面的措施。多位香港法律界人士8日接受訪問時認為,前海方案為香港法律界開闢了更好、更開放的發展環境。
前海方案明確指出,提升法律事務對外開放水平,在前海合作區內建設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對此,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透過網誌表示,前海擴區後,注册的港資企業必定比現時約11500間多,這也會為香港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業界創造更多機遇。她代表香港業界衷心感謝中央的支持和關顧。
前海方案中提到,深化前海合作區內地與港澳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機制改革,支持鼓勵外國和港澳律師事務所在前海合作區設立代表機構。香港律師會前會長、施文律師行合夥人林新強就曾在2014年到前海開設合夥性聯營所,直至完成五年合約後才離開。
在他看來,前海一直是一塊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的「試驗田」。舉例而言,2014年時香港合資格律師僅可以公司名義提供法律服務,然而如今門檻降低,累計執業5年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在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大灣區考試)後,可以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換言之,「這是容許香港個人律師進入內地市場,給予香港律師更好、更開放的環境。」
而據律政司早前公布的數字,逾650名法律執業者報考首屆大灣區考試。
林新強回顧在前海的五年時光感慨不已,坦言受益匪淺。「對於香港律師來說,那是一個機會。在那五年,我們做了很多以前沒有接觸過的大單,例如過千億的仲裁案件、過百億的跨境投資,也有跟跨境電商、大型地產商等合作的項目。」身處內地,林新強也得以有機會與當地不同的社會組織、機構等建立起關係網。他說,如今見到前海方案中如此多的機遇,他也會積極考慮重返前海。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法律界聽聞前海方案都非常興奮,香港與前海位置相鄰,文化相近,相信前海方案將會吸引更多香港法律執業者赴前海發展,如開設合夥聯營所等,在當地提供法律服務。
在這當中,香港法律界人士所具備的獨特優勢,令他們在前海發展前景可觀。「例如開設合夥性聯營所,這可以為跨境投資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在同一間事務所內提供內地和香港兩地的法律諮詢。」陳澤銘相信,這種便利所帶來的將會是雙贏,即香港法律執業者業務得以拓展之餘,前海也能吸引到更多外商前來投資,甚至落戶以此為基地。
從另一層面看,陳澤銘相信,香港法律界人士還可作為外商與內地律師之間的橋樑,「外商不熟悉內地的法律和制度,而香港與許多司法管轄區一樣實行普通法,香港律師既熟悉國情,又有豐富的國際業務經驗。」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亦認同香港律師所扮演的協調溝通角色。「當香港法律執業者通過了大灣區考試,對內地法律有了一定理解,那不僅能為外商同時提供香港和內地兩地的法律意見,也能協助外商和內地律師互相理解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