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及已停刊的《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早前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兩宗案件今日(30日)於西九龍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押後至10月12日再提訊,以待進行轉介至高等法院的交付程序,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眾被告今日均沒有保釋申請,須還押懲教看管。
首案5名被告依次為59歲張劍虹、47歲羅偉光、《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AD Internet Limited,一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次案4名被告則為55歲楊清奇、51歲陳沛敏、57歲馮偉光及51歲林文宗,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羅偉光、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