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絕按警方國安處要求遞交相關資料,「支聯會」多名成員被捕,副主席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及「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不准保釋。鄒幸彤今日(30日)下午於西九龍法院進行保釋覆核,並申請放寬保釋法律程序報道限制(《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9P條〈對報道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再被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她保留8日保釋覆核的權利,覆核聆訊將於10月8日進行。
首案控罪指,鄒幸彤與李卓人及何俊仁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9月8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次案控罪指,鄒幸彤與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及徐漢光於今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