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於今日(8日)刊憲生效,包括將「起底」行為訂為刑事罪行、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對「起底」相關罪行的刑事調查及檢控權、賦權私隱專員發出停止披露「起底」通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歡迎。
鍾麗玲指,近年「起底」情況猖獗,而「起底」罪行範圍在《修訂條例》中清晰界定,市民於網上或社交平台發布或轉載任何看似「起底」訊息前都要三思,因「起底」屬刑事罪行、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修訂條例》列明任何人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而披露其個人資料並有意圖或罔顧是否會導致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例如滋擾、騷擾、纏擾、威脅或恐嚇或對當事人或其家人造成身體、心理傷害或財產受損,便可構成「起底」罪行;私隱公署已經設立熱線處理有關「起底」查詢或投訴,市民可就《修訂條例》詳細內容致電熱線查詢或瀏覽私隱公署「『起底』罪行」專頁https://www.pcpd.org.hk/tc_chi/doxxing/index.html。(記者 唐信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