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深圳市水務局獲悉,深圳地方標準《水工程(引、蓄水)管護範圍內涉水建設項目技術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已於10月1日正式實施。作為國內第一部規範水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內安全開展建設項目的指導標準,以及深圳市水務局行政許可領域的「技術規範」,它規定了水工程(引、蓄水)管護範圍內涉水建設項目在規劃、設計、施工、驗收、運營等方面的技術和管理要求,針對不同類型的建設項目涉及不同類型的水工程時均提出了相關的技術要求。
頂圖:羅田水庫–鐵崗水庫輸水隧洞工程建築物分布示意圖
覆蓋全面領域 填補國內空白
《規範》以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標準為基礎,結合深圳市已建涉水建設項目管理經驗對涉水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前期、報批、施工、驗收、運營共五個階段)制定了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並規範涉水工程建設項目審查與監督管理工作,確保水工程的正常運行與供水安全。
通過查閱水工程設計及保護規範,結合涉水建設項目自身的行業標準及規範,《規範》針對不同類型水工程進行了分類說明,定規了不同建設項目涉不同水工程應遵循的相關規定。在涉水建設項目監管方面,結合實際的運行管理經驗提出了相關的管理要求,明確了涉水建設項目施工期間,涉水監測、文明施工以及運營階段管理具體要求。
此前,國內已有水工程管理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但缺乏系統化、標準化的指導文件。作為國內第一部規範水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內安全開展建設項目的指導標準,第一部城市密集建設區涉水工程建設項目的指導規範,《規範》積極探索城市建設與水源保障協調共存,填補了國內空白。
《規範》歸納總結了城市建設項目涉水工程的工程特點,針對城市未來高密度建設的趨勢,聚焦城市發展與水源安全的矛盾,提出了普遍適用於各類建設項目具體可行的操作建議,符合未來城市發展需求。《規範》十分注重保障水工程運行安全,結合深圳市涉水建設項目實際經驗,分析影響水工程安全的主要因素,避免涉水建設項目施工、運行影響水工程安全。
水工程(引、蓄水)是城市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十三五」期間,深圳市水工程年均供水量已達19億立方米,為城市的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隨着城市的快速發展,深圳市可開發利用空間日趨緊張,各類建設項目與水工程(引、蓄水)管護範圍交叉、衝突的事項日益增多,且涉及專業多、內容複雜。《規範》的實施,為高效、規範、有序推進涉水建設項目審查與監督管理工作、保障水工程安全運行,提供了技術保障。(記者 余麗齡 蔡易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