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遺產爭奪案進行多日,各方嘗試尋找訴訟以外的其他解決方法而押後3天。案件今早(21日)於高等法院再訊,原告方表示,商討有良好的進展,惟需要再多些時間,故希望把案件押後至下周一(24日)再訊,獲法官批准。
代表原告之一、長房三子霍震宇的大律師Clifford Smith在開庭時指,連續3日的商討有良好進展,昨晚各方律師均工作至晚上11點半,但仍希望有更多時間再作商討,並可於下周一帶來喜訊。
代表被告之一霍震寰的資深大律師黃仁龍亦表示同意將案件押後,指現時各方均盡力根據父親霍英東的意願,及避免破壞家庭和諧而促成協議。
主審法官陸啟康為商討事宜有所進展表達好意,認為是次商討亦可向社會發出良好訊息,即使有多大的困難都可以解決。
代表二房三房的大律師王則左稱,兩房人一直未獲告之商討的情況,二房太太馮堅妮現在年事已高,故希望是次商討有一個具體的完結日子。
法官則指,長房並非不尊重二房三房,而是長房需時解決問題後,才可告知二房三房有關結果,二房三房應會在適合的時間獲通知商討的情況。法官又指,欣賞各方為維持霍家家族和諧及聲譽,而令商討有良好進展,並指不會低估是次商討的困難,但願案件下周一時會帶來喜訊。
本案原告為長房三子霍震宇、長女霍麗萍、次女霍麗娜;被告為長房次子霍震寰、長房長子霍震霆、Beaulieu Enterprises Limited、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霍氏基金有限公司、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Hong Kong Mortgage and Loan Corporation Limited、獲多寶有限公司、有榮有限公司、二房及三房成員、Fully Development Limited、Hom Fu Lee Company Limited、Onway Success Company Limited、Pacific Islands Shipbuilding Company Limited。
據悉,霍英東遺產爭奪案早於2012年在前任特首董建華及前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介入後調停,簽訂「和解協議」達成「世紀大和解」,但及後長房姊弟之間指控二哥霍震寰涉嫌隱瞞家族公司有榮,可於10年內以1元回購霍英東基金持有南沙項目權益的發展公司股權,涉及金額高達70億元人民幣。長房三子霍震宇、長女霍麗萍、次女霍麗娜入稟並獲准重啟爭產訴訟。案件於1月11日在高等法院展開審訊。(頂圖為霍震寰。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