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遺產爭奪案,訴訟各方早前商討庭外和解協議,長房與霍英東基金已達成和解,惟二房三房不同意協議的條款,希望爭產案繼續審訊。案件今天(7日)繼續審訊,原告方甫開庭便告知法庭,長房之間已同意和解協議,二房三房亦不反對長房之間的和解,主審法官陸啟康便以同意傳票方式撤銷案件,恭喜各方達成重大部分和解。
陸官提到霍英東生前為中國現代化及南沙發展作出重大貢獻,他生前死後南沙發展項目均面對困難,但有家族成員仍願意犧牲自己利益,而繼續為父親實現「南沙夢」,希望任何因南沙項目得益的人均不會忘掉南沙是霍英東及霍家留給後代的。
陸官指出霍家爭產案受到公眾關注,相信霍英東亦不想見到家庭分裂,本案的和解可發出良好訊息,證明多大的難題都可以解決,最後形容本案是一宗相當可悲但卻有美滿結局的案件。
長房三子霍震宇今在庭外向傳媒表示:「好高興今日霍家長房得到和解,感謝法官閣下明智的感言,我哋一定會努力維持家庭和諧,繼續秉承父親的遺志,為社會作出貢獻,多謝各位傳媒朋友關心,祝大家新年快樂」。
本案原告為長房三子霍震宇、長女霍麗萍、次女霍麗娜;被告為長房次子霍震寰、長房長子霍震霆、Beaulieu Enterprises Limited、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霍氏基金有限公司、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Hong Kong Mortgage and Loan Corporation Limited、獲多寶有限公司、有榮有限公司、二房及三房成員、Fully Development Limited、Hom Fu Lee Company Limited、Onway Success Company Limited、Pacific Islands Shipbuilding Company Limited。(頂圖為霍震寰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