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打擊偷渡行為,守好 「外防輸入」防線,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發現,近日廣東、湖南、福建多地發布「偷渡線索舉報獎勵的通告」。這些通告中,獎勵程度各不相同,每條線索獎勵金額在5000元到50萬元不等。
廣東東莞:查處1艘(輛)用於偷渡作案交通工具獎勵10萬元
2月16日,東莞市公安局發布《關於海上偷渡線索舉報獎勵的通告》指出,舉報參與海上偷渡行為的,每查處一人獎勵1萬元;舉報組織、運送海上偷渡行為的,每查處一人獎勵2萬元;舉報海上偷渡行為的,每查處1艘(輛)用於偷渡作案交通工具獎勵10萬元;相關線索已獲得其他部門同類獎勵的,不得重複申請以上獎勵。
廣東潮州:最高不超過5萬元
2月16日,「平安潮州」發布,《潮州市公安局反走私反偷渡線索舉報獎勵通告》指出,舉報走私違法犯罪活動被認定違法犯罪事實完全清楚,直接掌握現場物證、書證並可協助查辦,舉報情況與查辦事實完全相符,每起案件給予3萬元以下獎勵。
對舉報走私違法犯罪活動有特殊貢獻的舉報有功人員,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獎勵金額可適當上浮,最高不超過5萬元;舉報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線索的,每查獲1名組織者(俗稱「蛇頭」),獎勵1萬元;舉報企業單位非法聘用外國人線索的,每查獲1個企業單位,並查獲10人以上(含10人)的,獎勵2萬元,少於10人以下的,獎勵1萬元等。
廣東中山: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
2月17日,中山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實行反走私反偷渡線索舉報獎勵指出,舉報運送、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犯罪線索的,每抓獲1艘(輛)偷渡交通工具者,獎勵5萬元。
此外每查獲1名組織者(俗稱「蛇頭」),獎勵1.5萬元;每查獲1名偷渡者,獎勵5000元;相關線索已獲得其他部門同類獎勵的,不重複獎勵;對不同人員就同一線索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的,按舉報時間順序確定一名獎勵人(單位)。
廣東台山:每查獲1名組織者,獎勵2萬元
2月16日,廣東省台山市打擊走私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設立100萬元舉報獎勵基金實行反走私、反偷渡線索舉報獎勵。舉報走私違法犯罪活動被認定違法犯罪的,給予最高3萬元獎勵;舉報運送、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線索的,每查獲1名組織者(俗稱「蛇頭」),獎勵2萬元;每查獲1名偷渡者,獎勵5000元,同一案件最高給予3萬元獎勵。
廣東江門:給予最高3萬元獎勵
2月16日,江門市新會區打擊走私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江門市新會區打擊走私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設立100萬元舉報獎勵款項實行反走私、反偷渡線索舉報獎勵。舉報運送、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線索的,每查獲1名組織者(俗稱「蛇頭」),獎勵2萬元;每查獲1名偷渡者,獎勵5000元, 同一案件最高給予3萬元獎勵。
廣東梅州:每查獲1名組織者,獎勵5萬元
2月17日,梅州市五華縣公安局發布《關於反偷渡線索舉報獎勵的通告》指出,舉報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線索的,每查獲1名組織者(俗稱「蛇頭」),獎勵5萬元;每查獲1名偷渡者,獎勵3萬元;相關線索已獲得其他部門同類獎勵的,不得重複申請以上獎勵;對不同人員就同一線索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的,按舉報順序確定一名獎勵人(單位)。
廣東惠州:每條線索(視案情)最高獎勵人民幣50萬元
2月12日,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發布,依照《大亞灣區公安局對偷渡走私非法活動線索有獎舉報實施辦法(試行)》,凡舉報參與、從事偷渡、走私人員或船隻等線索的,內容經查證屬實的,每條線索(視案情)最高獎勵人民幣50萬元。
2月16日,惠州市惠東縣公安局發布,凡提供線索查獲有走私物品或抓獲偷渡人員的,案件成立的先行獎勵5萬元,同時結案後再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額度的情報獎勵金。
廣東珠海:最高獎勵10萬元!
2月15日,珠海市香洲區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於反走私反偷渡線索舉報獎勵的通告》指出,舉報走私違法犯罪活動被認定違法犯罪的,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舉報運送、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線索的,每查獲1艘(輛)偷渡交通工具,獎勵10萬元;每查獲1名組織者(俗稱「蛇頭」),獎勵3萬元;每查獲1名偷渡者,獎勵1萬元。
此外,珠海市金灣區、高新區、斗門區、鶴州新區也發布相關公告。
湖南郴州:每條線索1萬元
2月17日,資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於對舉報境外偷渡入資人員線索予以獎勵的公告》指出,舉報境外偷渡入資人員、組織者、參與者、匿藏者及非法入境人員的接收者,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每條線索獎勵10000元。
福建南安:最高一次性獎勵人民幣5000元
2月16日,福建南安市柳城街道辦事處發布《關於獎勵舉報境外偷渡入境人員線索的通告》,對舉報由境外偷渡入境人員線索,經核實准認,柳城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將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最高一次性獎勵人民幣5000元。同一情形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
具體舉報方式,可參考對應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或公安局發布相關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