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虐兒案其中19名被告今日(2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25日再訊,待警方翻閱餘下少量閉路電視片段及索取法律意見。其中4名被告不准保釋,餘下15人准以保釋候訊。
控方,早前以英文代號顯示各被告名字的做法有誤,基於司法公開原則,要求公開全部被告中文全名,該項申請獲批准。法庭同時批准就涉案兒童頒布匿名令,禁止傳媒報道涉案幼童的姓名及身份。控方亦指,警方已翻閱逾九成閉路電視片段,案件可能轉介至區域法院或更上級法院審訊。
19名被告年齡介乎23歲至63歲,分別報稱幼兒工作者、前幼兒工作者或兼職幼兒工作者,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襲擊罪。該19名被告被控於去年11月6日至12月17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分別故意襲擊多名1歲至3歲幼童,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