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太子1幢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控告他涉嫌偽造文件及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向「防疫抗疫基金」申請發放予該大廈保安員和清潔工人的津貼與發放予法團的補貼。
據了解,涉案法團主席為62歲崔照祥,被控3項罪名—2項偽造,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4條;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表示,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前年4月14及11月19日製造3份虛假文書,意圖由其本人藉使用有關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為真文書;有關虛假文書懷疑涉及1封看來由金華閣法團簽署,就上述津貼向物監局發出的信件及兩張由保安員和清潔工人簽署的收據。惟調查發現,有關簽署均遭偽冒。
此外,被告涉嫌於或約於前年11月19日,知道或相信3張看來是由保安員和清潔工人簽署的收據為虛假文書,而使用其副本,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其為真文書的副本。
廉署指調查顯示物監局批准由被告遞交的兩項申請,並向該法團發放津貼及補助合共1.1萬元。惟保安員只收取部分津貼、清潔工人更沒有收到任何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