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修訂《僱傭條例》的修例草案,今日(16日)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將議案交付內委會處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強調,修例目的是為了更好保障僱員的僱傭權益,以及鼓勵僱員接種疫苗。
羅致光表示,新冠疫情為社會帶來影響,透過《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對市民活動作出不同程度的限制。政府就《僱傭條例》提出修訂,訂明僱員因遵守檢疫及隔離令等,以致活動範圍受限制而缺勤,可視為《僱傭條例》下的病假日。修訂條例亦訂明,僱員如果在有關情況下缺勤,僱主解僱或更改合約條款,並非正當理由。
羅致光指,考慮到實限情況,有關證明可包括電子形式的文件,而不再局限於現行法例所要求的醫生證明書(即俗稱「病假紙」),《僱傭條例》中其他與疾病津貼有關現行條文維持不變。
羅致光強調,疫情對本港的衝擊史無前例,有切實需要在保障公共健康及維護僱員權益之間作出適當平衡。在社會各界同心抗疫的關鍵時刻,他請議員支持條例草案,讓受疫情影響的僱員盡早獲得相關保障,以及釐清僱主和僱員的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