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本港傳媒報道,撐暴煽仇「奀星」阮民安,涉嫌用社交媒體作出煽動意圖的行為及洗黑錢,早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並控以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昨日(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透露警方的調查有新進展,並表示可能會加控欺詐相關控罪,性質會比現有控罪更嚴重。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5月25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屆時再將案轉介到區域法院進行答辯。
據了解,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懲教看管。
被告阮民安(41歲),他被控的「作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與其前妻胞弟於今年2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阮民安被控於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間 (包括首尾兩天),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表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