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人職工會在3月份進行調查訪問,發現政府修訂勞工法例卻沒有設立追溯期,會令病徵輕微或沒有明顯病徵的工友、遵守政府防疫要求而隔離的工友,因為沒有醫生證明而失去病假津貼。
據了解,有工友於確診時不懂申報,輾轉1個半月並聯絡團體幫忙,以電話追問、電郵查詢才取得衛生署發出的確診證明,惟公司管工堅持該確診證明不是醫生證明,拒絕接收及支付病假津貼。
此外,政府雖然擴大防疫抗疫基金的受惠對象範圍至醫管局、非官立學校工友,但工會接獲不少工友、清潔公司甚至學校職員查詢申請方法,有清潔公司及學校職員曾嘗試聯絡多個政府部門,均沒有答覆、有政府部門則不知道申請程序;清潔工人職工會促請政府盡快公布津貼申請的程序及時間表。
工會其後提到在地鐵、九巴等公共交通工作、政府直接聘用、其他政府部門如漁護署的外判清潔保安工人等未能受惠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的支援,因此促請政府盡快開放津貼予所有於本年2至6月擔任清潔保安服務的工人。
清潔工人職工會還接到銀行清潔工反映因銀行分布於不同商業大廈,銀行不可為工友申請「防疫抗疫基金」、商廈物管也不願意承擔責任,有工友向物監局求助,局方回覆指工友可自行向清潔公司要求,由清潔公司主動向物業管理處/公司提供資料,讓管理公司以其名義向政府部門遞交申請。
工會認為上述程序間接及轉折,清潔公司和管理公司會否積極處理亦是未知之數;政府應開放所有津貼申請,容許保安和清潔工友們以個人名義遞交,同時把所有津貼直接存入工友戶口,讓工友盡快且直接獲取津貼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