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調查後,昨日(3日)晚上9時在區內展開反非法賭博行動,突擊搜查泰衡街一住宅單位,搗破一個非法賭檔。
行動中拘捕一對夫婦,分別姓黃(63歲)男子及姓葉(46歲)女子,分別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及「協助經營賭博場所」。另外3男1女(58歲至74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被捕人士同時涉嫌違反禁聚令,警員向他們分別提出檢控或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警員檢獲2張電動麻雀枱、4副麻雀、9張椅子及約5100元賭款。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管理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此外,《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訂明,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警方呼籲大家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