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民政事務處今日(1日)聯同大嶼山警區和衞生署,於今日上午約7時30分至上午約10時,在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東涌海堤灣畔5座進行執法行動,共檢查約300名受檢人士的檢測報告,其中13人違反強制檢測公告,政府已向他們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並向其中1人處定額罰款1萬元。
由今日上午約7時30分起,東涌海堤灣畔5座的受檢人士被要求出示根據政府早前就該大廈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期限內,曾接受新冠檢測的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政府派員於該幢大廈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確認他們是否已按有關要求進行檢測。
政府感謝大部分受檢人士遵守強制檢測公告,通力合作共同抗疫。政府會繼續嚴格執法,所有受檢人士須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萬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五級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離島民政事務處感謝警務處和衞生署的支持和合作,使執法行動能順利完成。政府明白執法過程可能引起一些居民的不便,希望市民諒解。(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