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晚(11日)將34個地點納入強制檢測範圍,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34個指明地方的人,須接受核酸檢測。因應多宗陽性檢測個案,有32個指明地方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另外,因應在屯門採集到檢測呈陽性的污水樣本,有2個指明地方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
政府今日將於薄扶林置富花園、大角咀櫸樹街及荃灣梨木樹邨增設流動採樣站。即使是已經接種新冠疫苗人士亦必須接受強制檢測。三個月內曾經檢測呈陽性結果的人士毋須接受強制檢測。
至於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除經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並已作出申報者),必須按相關強制檢測公告進行核酸檢測,而不能使用快速抗原測試,以符合公告要求。此外,除非持有醫生證明書證明因健康原因而未能以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檢測,否則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不能遞交深喉唾液樣本以符合強制檢測要求。
如任何人士在強制檢測呈陽性,將和其他透過核酸檢測或自行快速抗原測試而申報所發現的陽性個案以同樣方式處理,其隔離安排(以及其同住人士的檢疫安排)與其他陽性個案沒有分別。
受檢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如適用),並在執法人員要求提供有關該人士進行指明檢測的資料時,提供相關電話短訊及醫生證明書供其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