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複雜多變的毒品犯罪形勢,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涉毒犯罪。2012年至2021年,毒品犯罪案件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重刑率總體為23.09%,各年度重刑率分別高於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8至17個百分點。
在犯罪類型上,人民法院依法嚴懲走私、製造、大宗販賣毒品等源頭性犯罪,並加大對涉新型毒品、危害青少年、農村地區毒品犯罪懲處力度。在嚴懲對象上,人民法院對具有武裝掩護毒品犯罪、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等嚴重情節以及毒梟、職業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嚴重和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犯罪分子,該判處重刑乃至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
為確保刑罰執行效果,人民法院嚴格規範毒品犯罪緩刑適用,從嚴把握毒品罪犯減刑條件,並嚴格限制對嚴重毒品罪犯假釋,毒品犯罪緩刑適用率明顯低於普通刑事案件、減刑和假釋適用條件明顯高於普通刑事案件。
針對毒品問題帶來的次生社會危害,人民法院注重依法嚴懲因吸毒誘發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嚴重犯罪,並對利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實施強姦、搶劫等暴力犯罪者從嚴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