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4歲青年涉於2019年9月29日非法遊行期間,在政府總部外以大型黃色橡筋投射器,先後兩次發射硬物,其後被警員拘捕。被告原本否認暴動罪,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時改承認控罪,還押至本月30日與同案其他被告一同求情。另外2名否認控罪的被告則被裁定表證成立,下周一出庭作供。
8名被告依次為20歲學生謝曉峰、15歲男生、14歲男生、24歲曾憲嘉、20歲學生黃昱翔、29歲技術員劉燕嫦、23歲產品檢測員游茜茹及30歲髮型師范瑜,同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的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情指,2019年9月29日有約2萬名「示威者」由銅鑼灣崇光百貨遊行到金鐘政府總部。當日下午近4時,有約200至300名黑衣「示威者」抵達政總外,以欄杆、雪糕筒堵塞夏慤道,嚴重阻礙交通。另外200至300人在金鐘道統一中心外非法聚集,舉起傘陣與警方對峙,期間有人不斷投擲汽油彈及硬物;在警方撤退後,會合政總外「示威者」、共約500人,包括被告曾憲嘉,先後在添華道及金鐘道向政總及警方投擲汽油彈、磚塊及石頭,使用巨型橡筋作投射器投擲硬物,並照射雷射光。警方發射多次催淚彈及藍色水炮驅散政總外「示威者」不果,政總內警員從夏愨道及添美道出入口衝出拘捕部分人士,包括被告曾憲嘉。(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