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香港本地男子組合MIRROR在紅館的演唱會發生嚴重意外,2名舞蹈員遭半空墮下屏幕擊傷,其中李啟言(阿Mo)仍在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危殆,公眾關注到舞蹈員受聘形式、勞工保障等問題。
演唱會主辦方昨日(12日)發聲明,提到演唱會主要是透過一家舞蹈工作室與舞者合作,舞蹈員受僱形式仍未明。對此,勞工處回覆傳媒查詢,表示已聯絡有關公司,正循多方途徑了解有關舞蹈員的工作模式及受聘形式,協助受傷舞蹈員辨別其身份是否僱員或自僱人士。
按本港法例,僱主須於14日內就因工遇意外引致的受傷個案向勞工處報工傷,而MIRROR演唱會意外至今已過14日。
有勞工團體指,勞工處調查時要更主動,如傷者暫未能主動提供資料,可向其他演唱會舞蹈員了解,盡早釐清演唱會中舞蹈員的工作模式及受聘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