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14日報道,全球IT巨頭谷歌和Meta涉嫌在韓國未經用戶同意收集個人資訊並將此用於線上投放個性化廣告,分別被罰692億韓圜(約合人民幣3.47億元)和308億韓圜(約合人民幣1.5億元)。
報道指,韓國國務總理下屬負責保護公民個人資訊的機構——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14日開會做出了上述決定。委員會還勒令該兩家公司若要收集和利用旗下用戶利用其他公司平台的行為資訊,必須提前通知用戶,讓用戶容易、明確地了解情況並自由行使決定權。
據悉,此為韓國就線上廣告平台收集和利用用戶資訊的行為首次做出的處罰決定,罰款金額為違反《關於保護個人資訊的法律》規定的案件之最。
報道續指,谷歌至少從2016年至今約6年的時間擅自收集和利用用戶在其他平台上的資訊,將私隱政策中的相關選項設置為默認同意。但谷歌在歐洲的服務中,根據用戶自身選擇設置,決定是否同意資訊的收集和利用。
Meta則從2018年7月14日至今約4年的時間未獲用戶同意擅自收集和利用用戶資訊。Meta近期試圖將私隱政策改為用戶不同意收集資訊便無法利用部分服務,但遭到用戶強烈反對後取消該計劃。(韓聯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