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進「港獨」組織「光城者」7名成員涉於去年多次擺街站派宣傳單,及發表鼓吹「港獨」的言論,同被控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7人已悉數認罪。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今日(16日)表示,法庭會為17歲中五男生索取一系列院舍報告,其須還押至10月7日再訊;其餘6人的案件押後至10月8日再訊。
被告依次為17歲中六男生阮嘉謙、21歲倉務員蔡永傑、16歲女生、17歲中四女生梁瀜允、26歲男售貨員陳右津、17歲中五男生蔣周政儒及19歲中六女生郭文希,同被控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案情指,「光城者」由蔡永傑創立,眾被告在去年1月至5月間多次於旺角、沙田等地擺街站及辦記招,鼓吹顛覆國家政權,並各有分工,包括負責發言、接受訪問、以網媒記者身份進行直播、派發單張,以Instagram及Facebook專頁等途經,煽動所謂「革命」「遍地屍骨」云云。警方國安處去年5月至9月拘捕各被告,其中郭文希在警誡下承認該組織成立目的是要支援被捕的黑暴分子,而蔡曾租用長沙灣工廈倉庫作該組織的基地,以存放裝備及武器等,有區議員為他們提供財政及物資。警方在該倉庫檢獲涉案單張、大量武器及黑暴裝備。該組織又曾透過Instagram籌得5萬元,用以支付部分成員擺街站的違反限聚令罰款及倉庫租金。警方搜查各被告住所時,發現對講機、5支氣槍、短劍及戰術背心,一被告手機信息顯示有成員聲稱要重建「law and order」。此外,組織亦在社交平台發布多則煽動帖文,聲稱「光城者係由一班革命火種所組成」,呼籲「創造革命的機會」,暗示要暴力抗爭。(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