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劏房居民關注組由7月起就「要求政府主動巡查劏房大廈,強制業主使用法定書面租約」進行聯署,收集1002位街坊簽名,籲政府關注基層住屋權利。關注組並提出三項倡議,包括當局應主動巡查劏房大廈,加強條例執法、強制業主使用法定書面租約,及設立起始租金。
街坊阿雪透露,業主在3月底已致電通知她5月續約時需加租300元,雖然已反映丈夫因疫情停工惟業主堅持決定。她希望政府設立起始租金。阿雪指,業主續約時沒有簽訂書面租約,經多番要求下才願意並表明不會為合約打釐印,聲稱可節省500元,但法例寫明釐印費用是由業主繳付,這令她非常無奈。阿雪認為,政府應規定業主使用法定書面租約,書面租約條款應跟從租務管制條例,令租客更有保障。
另一位街坊阿翠於5月接獲地產中介提出再次續租,並在簽訂書面租約時被要求必須繳交100元才能得到租約,她繳費後才發現中介行為有機會違例;而其居住的大廈未曾看見劏房租務管制條例宣傳刊物,亦未曾聽聞政府巡查,導致不敢向當局投訴,擔心業主裝作不清楚條例和業主容易認為是租客舉報影響雙方關係。阿翠認為,如果政府能增加巡查及宣傳次數,可增加阻嚇性,同時把舉證角色變為差估署會對租客更有保障。
關注組街坊代表阿嬋提到,業主早前討論租約條款時表明需加租500元,現時仍在拖延業主時間,故至今未簽訂新租約。她得悉不少街坊在劏房租務管制條例生效後續約遭業主加租,故建議政府訂立起始租金,並盡快監察業主遞交租賃通知書進度,以數據釐訂租金水平指標。她表示,強制業主使用法定書面租約非常重要,因口頭租賃容易產生租務糾紛問題,加上訂立法定書面租約能及早預防業主和地產中介違例行為,當局同時應加派人手巡查劏房,保障劏房居民住屋權利。
觀塘劏房居民關注組組織者陳穎彤認為,街坊提出實際可行建議,促請政府聆聽眾人聲音。關注組並提出三項倡議,包括當局應主動巡查劏房大廈,加強條例執法、強制業主使用法定書面租約和設立起始租金。關注組強調,將繼續進行聯署簽名收集並呈交予政府部門請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