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明報》昨日(7日)刊登評論文章,對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處理審核販運人口個案作出誤導性評論,入境處發言人今日(8日)對此表示遺憾。
發言人說:「入境處一直非常重視打擊販運人口的工作,會對被捕或接觸到的容易受剝削人士(包括非法勞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傭工等)進行初步審核,而所採用的標準與《巴勒莫議定書》中就販運人口的定義相符。如初步審核結果顯示有任何販運人口指標出現,入境處人員會進行全面調查及識別程序,以確定當中是否有販運人口的元素。被識別的販運人口受害人會獲提供各項適當的保護及支援。」
另外,就有關評論中提及入境處並無對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中心)的被羈留人士進行販運人口審核,入境處強調:「中心是一所專為等候遞解/遣返離境人士或等候酷刑聲請最終裁定的聲請人而設的羈留中心,被羈留人士大多涉及違反入境條例而曾經被拘捕或等候遞解/遣返離境,而根據機制入境處早前已對有關人士就販運人口進行初步審核。」
發言人續說,處方一直嚴格按照既定的羈留政策,並合乎有關法例要求和法院訂立的相關法律原則。根據現行的羈留政策(相關羈留政策載於部門網頁予公眾查閱),在決定是否羈留時,入境處會就個案的所有事實和情況作出考慮。每宗個案不會因某項個別因素而自動導致被羈留或釋放,有關公開羈留政策所述因素並非詳盡無遺,各項因素亦非既有任何優先次序或比重。入境處會繼續按現行機制,就每宗羈留個案作定期及適時的覆檢。(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