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17日表示,食環署與香港警務處自10月3日起先後於多區展開連串嚴厲執法行動,打擊店舖負責人和其他持份者非法擺放貨物或物品在公眾地方或馬路,對行人和車輛的流動造成阻礙。相關聯合執法模式已取得初步成效,有效打擊店舖阻街情況。
發言人表示,店舖阻街情況可能會在執法行動後再次出現,食環署與警方會繼續在各區採取聯合執法行動,持續打擊有關情況。
總結過去一周(10月11日至16日),食環署與警方分別於屯門、沙田、大埔、南區和黃大仙採取聯合行動。行動期間,食環署就上述地區的店舖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和潔淨罪行共發出5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和9張傳票,清除約4.66公噸棄置物,並拘控兩名就相關店舖涉嫌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並造成阻礙的人士,及充公約108公斤相關的貨物。警方亦發出共35張警告通知書要求物主限時將物品移走,當中10張通知書逾時未獲遵辦,食環署繼而清除約771公斤相關貨物或物品。
此外,持牌食物業處所包括新鮮糧食店若擅自擴展營業範圍至其牌照批准圖則所劃定的範圍以外的地方,有機會被控違反相關《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一經定罪,在違例記分制下會被記相應違例分數;若在指明時間內被記滿指定分數,有關牌照會被暫時吊銷甚或被取消。在過去一周的聯合行動中,食環署已向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就違反相關《食物業規例》提出票控。(圖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