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日(20日)在社交專頁「添馬台」發文表示,在「科學為本、精準抗疫、風險可控、便民利民」的大原則下,由今日起至11月2日的周期,社交距離措施會適度放寬,限聚令由4人增加至12人,餐飲處所、酒吧、夜總會等場所可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
今日起放寬的防疫措施包括:
公眾地方進行羣組聚集的人數限制由4人放寬至12人;
在符合防疫規定下,容許餐飲處所、酒吧/酒館、夜店/夜總會、電影院、博物館,以及會址和酒店/賓館的會議室/多用途室等處所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前提是有關表演者必須進行定期檢測(即每七日兩次核酸檢測,以及進行表演或綵排當天在進入有關處所前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亦須盡量佩戴口罩,並與觀眾或顧客保持足夠距離(或設有有效分隔),而進行跳舞活動的人士在跳舞期間必須佩戴口罩;
主題公園戶外範圍可以飲食。
至於其他社交距離措施則維持不變,包括就參與宴會的人士、酒吧/酒館及夜店/夜總會顧客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的要求;有關使用「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的要求和就持「紅碼」/「黃碼」人士進入相關處所的限制;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和在指明公眾地方佩戴口罩等要求。
港府強調,會繼續採取謹慎態度、穩紮穩打,在疫情穩定的情況下有序放寬各項抗疫措施。(中新社資料圖)
圖:添馬台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