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26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為第四名前任行政長官租用太古廣場辦公室單位的內部樓面面積約267平方米,每月淨租金約為37.7萬元,每平方米租金約為1410元,租約為期3年,屬市場合理水平,政府會適時考慮租約到期後的安排。
陳國基指出,政府於2005年接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委員會)建議,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提供支援及其他終身福利,包括辦公室和行政支援,以協助他們在離任後為香港進行推廣和禮節性工作,例如會見訪港政要及代表團、接受本地和海外傳媒訪問、參與活動及發表演說。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會為前任行政長官提供行政支援,包括安排活動、處理信件和查詢,以及執行一般行政工作。
陳國基續指,政府於2007年在堅尼地道28號設立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該物業的總內部樓面面積約為535平方米,最多可同時供3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當中共用設施包括會客室、接待處等。沒有額外地方供第4位前任行政長官設立辦公室,因此租用太古廣場一個辦公室單位,租約為期3年,規模與位於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大致相若。該辦公室的內部樓面面積約為267平方米,每月淨租金約為37.7萬元,每平方米租金約為1410元,屬市場合理水平。
陳國基說,政府會繼續按實際情況,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設置適切的辦公室和行政支援,協助他們為香港進行推廣及禮節性的工作。(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