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局長蔡若蓮今日(16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去年有3216人根據「非本地畢業生留港或回港就業安排」,在留港12個月後獲批首次延期逗留申請,較2019年4992宗減少;至於透過安排最終取得居留權的人數,過去3年每年維持逾3000人。
蔡若蓮指出,政府於2008年推出「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安排」),讓非本地學生(包括内地學生)在本港專上院校的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課程畢業後申請在港工作,以吸引非本地畢業生留港發展,從而提升本港的人力資源質素及紓緩人力需求。為進一步招攬高質人才及提升香港的競爭力,行政長官在2022年《施政報告》中提出放寬「安排」的逗留期限,由現時的12個月延長至24個月,以方便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工作,並以試行形式擴展「安排」至本港大學位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校園的畢業生,吸引院校培養的優秀人才來港就業。
蔡若蓮續指,根據「安排」,留港的非本地畢業生可於其為期12個月的首次逗留期限屆滿時,以2-2-3年的模式申請延長在港逗留期限。在提出申請時,非本地畢業生須已在港獲得聘用,而其受僱從事的工作通常由學位持有人擔任,以及薪酬福利條件達到市場水平。過去3年,非本地畢業生根據「安排」留港12個月後獲批首次延期逗留申請的數字表列如下:
過去3年,非本地畢業生根據「安排」留港而最終取得居留權的統計數字表列如下:
蔡若蓮說,本港的專上院校一直透過不同渠道致力協助非本地學生規劃畢業後的發展,包括留港持續進修或工作,受惠者包括各個獎學金的獲獎學生。院校轄下的不同學院及學生事務處亦會提供相關資訊和多元化的支援服務,包括就業和實習培訓機會、招聘講座、職業輔導及諮詢服務,鼓勵非本地學生在畢業後留港工作。
他強調,政府會持續檢視各項措施的成效,並在有需要時考慮優化相關安排,以吸引非本地畢業生留港發展。此外,傑出的非本地生來港就讀也有助香港高等院校締造一個更國際化和多元化的校園環境,促進學術及文化方面的交流,加深非本地人才對國家和香港的認識與感情。(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