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暴徒於2019年9月2日晚上在旺角警署外非法集結,其中一名無業女子涉以汽水罐擲向一名防暴警員的背部,以及被搜出一支雷射筆,被控一項襲警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日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日(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5個月。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雖被告沒有實質造成任何人受傷,但她公然在警署外近距離向警方投擲汽水罐,行為目無法紀,尤其當時存於社會事件的高峰期,有可能挑動在場人士的情緒,本案有一定嚴重性,須作出阻嚇性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