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社團聯會副理事長 羅成煥
國際間的爭端總是層出不窮的。同時,和平解決爭端又是世界各國的最大利益與最大意願所在,故此一個調解國與國之間爭端的權威機構便十分具現實意義。基於這個出發點,我國提出了設立國際調解院的重大構想,日前更宣布將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設立於香港,以順應國際社會對爭議調解的大量需求。顯然,此舉彰顯出香港難以替代的法治優勢獲得國家高度認可與支持,另一方面亦是世界對香港司法制度的肯定。
近來年,有不少聲音質疑香港司法的獨立性,給香港法治潑「冷水、髒水」。然而,回歸祖國25年來,香港的法治排名長期在全球位居前列,其中,又以國際仲裁業務為強項。根據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所進行的國際仲裁調查,2015年起香港一直名列於全球五大首選仲裁地點;本港的仲裁裁決可在《紐約公約》中150多個締約國強制執行;全球最大國際航運業組織「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在2020年正式把香港納入為全球四大仲裁地之一。
另外,苗禮治、廖柏嘉等多位國際知名的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亦表明,香港的司法獨立從未受到政治干涉。事實勝於雄辯,香港普通法系的核心價值是受世界青睞的。
即使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地位現時居於亞洲區首席,卻在處理個案的平均金額方面不如香港。2021年,新加坡處理的本地和跨境案件平均每宗金額約為1.09億港元,較香港平均每宗金額1.97億港元低45%。特區政府一直高度重視法治建設,現又將設立國際調解服務中心,相信會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調解服務中心的領先地位,亦令香港對爭議調解方面的人才有了更大需求。對此,特區政府應「培養、吸引」兩手抓,貯備更多法律專才。
香港作為國家唯一實行普通法體系的司法管轄區,其優勢是「一國兩制」帶來的。而國際調解院是國家為香港送上的「大禮」,衍生巨大發展機遇。可以看出,國家支持香港發展不遺餘力,切實符合習近平總書記所提到的「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長期保持獨特地位和優勢,鞏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維護自由開放規範的營商環境,保持普通法制度,拓展暢通便捷的國際聯繫」。國家用實際行動促進香港司法登上更大舞台,香港理應展現更大承擔,進一步發揮法治優勢,用行動回報國家發展所需。期待未來香港能發揮好「內引外聯」的橋樑作用,向世界講好香港故事、演繹好香港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