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國會全體會議6日審議通過了該國刑法修正案,婚前同居、婚外性行為、侮辱總統等行為都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據印尼官方安塔拉通訊社等多家媒體梳理,與現行刑法比較,當天通過的刑法修正案新增條文規定,婚外性行為被列為刑事犯罪,最高可判處一年監禁;未婚同居可能被判處六個月監禁;除被強暴的受害者以外的人工流產手術婦女可能會面臨四年監禁。以上犯罪行為只能由近親屬等親人指控,外人指控無效。
該刑法修正案規定,侮辱總統或國家機構的行為亦被列為刑事犯罪,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侮辱總統罪只能由總統本人指控。
印尼現行刑法制定於荷蘭殖民時期。 在脫離荷蘭統治獨立以來,印尼未對刑法進行過徹底修訂。
2019年,印尼政府曾向國會提交刑法修正案草案,當時引發了該國全國範圍內的抗議活動,首都雅加達等地甚至發生了警民衝突。印尼總統佐科被迫撤回草案,讓司法部聽取民意、修正部分條文。
此次印尼國會再次審議刑法修正案,有民間團體指該修正案如獲通過,是印尼「民主的挫折」。5日,印尼多地發生小規模集會抗議活動。
當天,刑法修正案審議通過後,印尼法律和人權部長雅松納(Yasonna)在國會表示,公民有表達意見的民主權利,如對刑法修正案的通過有異議,可以向該國憲法法院提起訴訟。(中新社記者 林永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