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今日(8日)聯同觀塘警區和衛生署在觀塘一幢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進行執法行動。行動今日上午約8時30分開始,至上午約11時30分結束。
今日上午約8時30分起,政府派員於和樂邨建安樓的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以確認他們有否根據強制檢測公告的要求進行檢測。受檢人士須出示載有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以證明他們已依從相關強制檢測公告,於指明期限內完成檢測。
政府在是次行動共檢查了91名受檢人士。當中,4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他們須按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
政府感謝大部分受檢人士遵守強制檢測公告,通力合作,共同抗疫。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發言人重申,政府會繼續嚴格執法。
此外,政府明白執法過程可能為一些居民帶來不便,希望市民諒解,亦同時感謝市民及相關機構的支持和合作。(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