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相隔兩年今日(16日)重回香港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致辭時表示,司法機構最重要的職能,是維護法治及嚴格依照法律執行司法工作。
張舉能指,社會對司法機構的角色有正確的了解,才能夠在適當的基礎上監察和審視司法工作,並對法庭的裁決提出有意義的評論或意見,以及作出有助司法機構改進工作的具建設性建議。這一切均有助增強公眾對法院和司法制度的信心,從而強化對法治的信念。若市民對司法機構肩負的角色存有不準確、不完整甚或錯謬的理解,往往會導致對法庭的判決有錯誤或不恰當的批評,甚或是對法官進行人身攻擊。市民對司法職能的誤解,有時或會使人對法庭抱有不能亦不應予以滿足的不切實際期望,不利維持公眾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亦無助於維護法治。
張舉能還表示,普通法制度下法院會給予成文法律與時並進或「更新」的詮釋,但必須符合立法原意,亦不應誇大法院制定法律的角色,尤其因應《基本法》的憲法地位及重要性,法院詮釋時會更謹慎。他又指,法院只會聚焦法律問題的合憲性及合法性,判決有時無可避免產生政治影響,但不意味法庭所作的是政治決定。
張舉能強調,更重大更基本的原則是法院必須尊重並且維護國家憲法底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不能僭越或試圖行使未獲賦予的司法權。
張舉能指,司法機構必須享有司法獨立、不偏不倚,以及行事具有成效,方能發揮維護法治及嚴格依照法律執行司法工作的職能,而法庭在審理案件時的責任是根據庭上的證據詮釋及應用法律,不論案件性質及與訟雙方角色,法庭都必須一視同仁。張舉能明確指出「在法律面前,眾人皆平等」,每人皆享有公平審訊的權利;所有受刑事控告的人在未經證明有罪以前,均假定為無罪。
張舉能續說,法官執行司法工作時須摒除個人的觀點,法官必須忠誠引用法律,任何人若有充分理據,絕對可以批評法庭或法官錯誤引用法律。他提到,外界對法庭裁決常見的批評,反映批評者對審理案件的程序了解不足,未能理解很多爭議涉及不同的權利或利益,而法庭作出裁決必須全面權衡各方權利及利益,經權衡各項考慮因素後作出的判決結果,不一定令每個人甚或任何人滿意,但並不代表法庭未有盡其職能,公平公正地執行司法工作。
張舉能稱,決定在司法機構成立工作小組,由一名資深法官擔任主席,就現場直播法庭程序方面的指導原則及施行細節進行研究,以期若情況合理可行,於今年內至少就部分法庭程序或於某些法院級別推行現場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