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新社聯副理事長 呂堅
行政長官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推動關愛共融文化,包括在全港18區劃分成不同小區,廣納地區組織和團體成為「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關愛隊),透過推展探訪活動、協助處理社區突發事故等,凝聚各界,惠澤社群。關愛隊同時肩負協助政府傳遞信息,並向政府報告市民意見的任務,扮演着橋樑角色。
「關愛隊」將在今年首季先在荃灣區和南區試行,特區政府早前公布相關申請指引,要求申請團體須表明擁護《基本法》、不違反國安法、成員無刑事紀綠、曾舉辦支持政府的活動,以及申報有否接受外國或台灣政治性組織的資金資助等,這些要求是應該的,也是必須的。
遵守憲法和法律是任何一個國家的國民應盡的義務。如今關愛隊接受政府的資助,並要配合當局工作,當局提出的團體資格準則,因此是相應的合理安排,也體現了「愛國者治港」的要求。
另一方面,筆者認為資助額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正所謂巧婦難為無米炊,關愛隊按兩年80萬至120萬元資助額計算,即每月資助額最低只有約3萬多元,資助非常不足。第一,雖然政府不主張關愛隊聘請人手,但地區工作往往涉及聯絡、訂購物資、培訓義工等,倘沒有行政人員負責統籌策劃,實在難以執行。
第二,對於政府鼓勵關愛隊尋求贊助,但畢竟有心資助的社會企業和機構有限,一旦將來逾400支關愛隊一窩蜂爭取相關贊助,僧多粥少,企業也有心無力。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特區政府要真正推動好社區關愛文化,發揮好地區組織力量,似乎要更貼地氣,不能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我們期望當局在試行過後,能全面檢視安排,按實際需要彈性地作出調整。(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