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市民在市面購買含「撲熱息痛」成分的止痛退燒藥或確認家中存貨已在港註冊,消委會與衞生署合作,並在香港科研製藥聯會協助下,推出「毋須醫生處方已註冊的撲熱息痛製劑名單搜尋器」,列出逾600款毋須醫生處方的相關藥物,供市民大眾參考。消費者只需於搜尋器上輸入藥物的英文或中文名稱(部分只有英文名稱),若該藥物已在港註冊,搜尋器會顯示其註冊編號及成分,部分藥物亦附以相片供參考,令消費者一目了然,安心選購。
消委會提醒市民在使用含有「撲熱息痛」成分的藥物時,服用過量的「撲熱息痛」可能會導致肝臟損傷,正常成人在24小時內不應服用超過4000毫克的「撲熱息痛」,即是如果服用每粒含500毫克撲熱息痛的口服藥片,則在24小時內不應服用超過8粒。
另外,如果沒有醫生指示,用於止痛,不可服食多於5天;用於退燒,不可服食多於3天,故市民毋須囤積大量相關藥物。兒童或有特定病況的人士,應按照包裝或說明書指示或按醫護人員建議減少服用量,而對「撲熱息痛」成分敏感人士,請勿使用,患有腎病、肝病或正服用抗凝血藥(例如:Warfarin 「華法林」)人士於服用前,應先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