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學爆發激烈衝突,大批「示威者」應網上號召於油尖旺一帶非法聚集,其中4名男子涉嫌在油麻地分散警力,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3日)下午於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10個月至5年。
法官張潔宜判刑時指,案發當日窩打老道一帶有逾2000名「示威者」,與200名執法人員對峙,他們不但不理會多次警告,更向執法者使用暴力,例如投擲硬物及汽油彈。此外,大部分「示威者」穿黑衣戴口罩,又以雨傘作遮掩,試圖掩飾身份,明顯有備而來,目無法紀,以一連串行為挑戰權威,案情嚴重,法庭量刑時須考慮阻嚇性,監禁是合適刑罰。但考慮到被告並非領導角色,亦沒做出實質暴力行為,而且相對年輕等,已酌量判刑。
4名被告分別為陳思朗(34歲,的士司機)、朱兆輝(31歲,攝影師)、梁家樂(21歲,學生)及梁栢熙(29歲,建築工人),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
同案另外2名被告為歐育婷(23歲,大學研究員)和陳亮希(19歲,技術學徒)。歐育婷早前被裁定暴動罪名不成立;陳亮希則承認暴動罪,被判入教導所。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任雪瑩在判刑後表示,案發當日有超過2000名「示威者」與警方對峙,向警方投擲超過250枚汽油彈,並用雷射光束照射警方防線,破壞社會安寧,其後警方在現場拘捕213人,控告他們參與暴動,交區院處理,目前已有48人被裁定罪成。任雪瑩強調,市民有言論和集會自由,但必須守法,當集會出現違法情況,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維持社會秩序。(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