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報道,伴隨新型冠狀病毒(新冠)在日本《感染症法》上的定位下調至5類,日本厚生勞動省正在討論將「冠狀病毒感染症2019」等作為其新名稱的候選。報道指,新名稱有多個方案,今後將在由專家組成的感染症小組會進行討論,據相關人士透露,預計「新型」兩字將消失,以強調與舊名稱的不同。
目前日本《感染症法》上,新冠的名稱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報道指出,世界衛生組織(WHO)在2020年2月決定將新型冠狀病毒的相關疾病名稱定為「COVID-19」。該名稱由「冠狀病毒病」英文縮寫COVID與接到感染病例報告的2019年組合而來。冠狀病毒感染症2019相當於該名稱的日文譯名。
日本在2020年2月將新冠病毒定位為《感染症法》上的「指定感染症」,並採取了建議住院等措施。2021年2月,日本將其變更為可採取更廣泛對策的「新型流感等感染症」。
日本政府決定從今年5月8日開始將其定位調至5類,下調後不屬於《新型流感等對策特別措施法》的對象,不能通過發布緊急事態宣言等限制行動。(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