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學發生激烈衝突,9男1女涉於窩打老道附近參與非法聚集,被控暴動罪。其中,一名18歲女被告早前認罪,暫委法官鄭紀航今日(18日)於區域法院裁定其餘9名男被告暴動罪成。鄭官押後9名男被告的求情聆訊於3月4日進行,案件押後至3月11日判刑,期間會為認罪女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
鄭官裁決時指出,本案9名男被告被捕時身穿深色衣物,裝束與「示威者」相似,顯示彼此是同路人。眾被告在警方於控罪地點嚴陣以待執行任務時,才貿然走進控罪地點,若他們不是意圖參與暴動,絕不會進入控罪地點內的暴動現場,故唯一不可抗拒的推斷是,他們清楚知道當時當地正發生暴動,而他們意圖透過自己身處暴動現場壯大暴動聲勢,從而鼓勵、協助或利便其他暴動參與者破壞社會安寧。鄭官裁定控方已在毫無任何合理疑點的舉證標準下,成功對9名男被告舉證本案暴動罪所有所須元素,因此裁定各人暴動罪成。
10名被告為技術員黃權龍、學生高晞朗、女學生林君悅、運輸工林子浩、數碼媒體工作者李沛翹、學生馬奕熙、侍應彭大展、電腦技工宋博通、學生鄧永明和檢查員董浩霖,他們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參與暴動。(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