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4歲女子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2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刑。
該名女子早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她於去年11月26日離開其隔離地點,並移除電子手環。她被控一項違反《規例》第23(1)、(3)及(5)條和一項違反《規例》第23(1)、(4)及(5)條,2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合共被罰款12000元。
衛生署發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對抗疫工作至關重要。為應對疫情,市民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發言人重申,衛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