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1歲女子因不滿丈夫出軌兼育有私生女,聯同她的婚外情男友向丈夫淋潑腐液,導致對方面部多處灼傷毀容。涉案女子今日(23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10年8個月。
41歲被告何美恩,被控於2019年11月27日在將軍澳富寧花園停車場地下,連同陸智勤意圖使男子張金強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張淋潑硫酸。
案情指,被告與丈夫2014年結婚,初時兩人關係甜蜜,及至2019年被告發現丈夫有外遇,對方更向她承認有一名5歲的私生女,要求被告接受現實。被告受打擊之下得到同事開解,兩人萌生婚外情。2019年11月被告聯同婚外情男友,在將軍澳富寧花園停車場地下,向丈夫淋潑通渠水,導致對方頭、臉、頸、胸口、眼皮及手腳灼傷,永久毀容,並患上創傷後壓力症,而被告更一度阻止男友自首。
法官黃佩琪指被告有預謀犯案,行為極之惡毒,令事主永久性毀容,一生活在揮之不去的陰霾中,法庭不能容忍這種不顧後果、玉石俱焚的行徑,判被告入獄10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