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董事李國華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國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國華利用擔任原江西省郵電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原江西省郵政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國家郵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李國華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