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涉於2011年殺害情婦後棄屍,屍體至今仍未尋回。案件昨日第三次審訊,陪審團退庭商議近4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不成立,但一致裁定他誤殺罪罪成。他今日(28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9年半。
現年49歲男被告陳文深,被控在2011年10月6日,在淘大花園某單位謀殺33歲情婦秦嘉儀。案情指被告在2011年在上址發生爭執,期間被告殺死對方並棄屍,屍體至今仍未尋回。被告曾三度被控謀殺罪,在2015的首次審訊中,被告否認謀殺罪,但被裁定罪名成立,成為首宗「無屍、無招認及無法證」 案件。
今次是被告第三次審訊,他終在自辯時承認自己是令爭吵中的情婦「收聲」,便不能自控地出手按其臉口鼻,再以前臂用力按其喉嚨位置,解釋自己沒有意圖殺人,而是被激怒才誤殺情婦。陪審團昨經退庭商議近4小時後,一致裁定他謀殺罪脫,另一致裁定誤殺罪成。(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