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央對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驅動發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改革舉措。這些改革措施雖然對提升我國科技創新能力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各類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作為創新主體的活力還不夠,科技自主創新能力還不強,這與我國各類科研機構的科研模式和人才遴選制度密切相關。」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河南大學副校長傅聲雷帶來了《如何深化體制機制改革以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的提案。
傅聲雷認為,我國不同類型的科研機構在科研模式上和職能體現上表現出明顯的趨同發展,以至於失去了各自的特色,難以發揮各自的優勢。主要原因可能是現行的科研評價體系中,學術量化傾向明顯。學術量化的缺點是過分依賴論文、專利、項目和經費數量等定量指標,導致研究者急功近利甚至弄虛作假,不利於需要長期積累、潛心研究才能形成重大成果的科研活動。
關於如何避免不同科研機構的職能趨同問題,傅聲雷建議,一方面是加強不同科研機構的定位,嚴格區分其科研職能。科研機構的職能一般區分為基礎研究類、應用基礎研究類和應用類三個方面。應該引導不同科研機構在不同層次上合理競爭資源,避免趨同發展。基金組織應逐步建立層次完善的資助體系,對應不同科研機構的定位而設置不同性質的科研項目。基礎研究類項目設置應有利於科學家圍繞科技前沿,潛心研究和長期積累,提高基礎性研發成果質量和世界影響力,催生重大原創性;應用類項目的設置應有利於「卡脖子」技術的研發和推廣。
另一方面,摒棄單一量化的科研評價方式,完善科研考評指標體系。應改變以論文、專利為主的科研成果量化評價方式,引導績效考核由數量評價向質量評價轉變。同時,對於不同定位的科研機構應區別對待,避免一把尺子量遍所有科研機構,實施科學合理的分類評價考核。基礎研究類應強化對基礎研究和原創性研究的考評,追求學術一流,集中攻關,長期積累,致力於實現重大理論突破。應用類則應加強科技服務地方經濟發展評價。不同類型科研機構的科研活動應揚長避短,特色發展,為國家創新能力整體提升和經濟社會發展發揮各自的作用。
「無論在學術界還是在社會上,高層次人才都具有極高的關注度與號召力,是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爭相引進的『香餑餑』。這難免讓高層次人才遴選制度長出諸多『贅物』,高層次人才被功利化和行政化,而且容易出現『近親繁殖』,導致學科發展不平衡。現行的人才遴選制度不利於我國的科技創新活動,應該進一步深化改革。」傅聲雷說道。
而對於如何深化改革人才遴選機制問題,傅聲雷則建議,一方面是讓人才稱號進一步回歸榮譽性、學術性,不與物質利益和行政級別掛鈎。這樣可以避免高層次人才被各種利益集團和官僚機構「綁架」,有利於維護學術的權威性和純粹性。
另一方面,人才遴選應加強專業學會和科協在提名中的權重,同時加強同行函評的權重。這樣的遴選制度更能體現同行評議的科學性,也有利於專業學會和科協統籌學科的發展和學術的繁榮,有利於推動新興學科、交叉學科的快速崛起以及傳統學科和特色學科的穩步發展,有利於不同發達程度各地區高層次人才推薦和遴選的合理布局。(記者 郭軍勝 郭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