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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說一】讓公屋幫到真正有需要的人

【有一說一】讓公屋幫到真正有需要的人

責任編輯:趙桐曲 2023-05-11 08:21:15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

 方想

 公共資源不容濫用,尤其是公屋資源更要真正幫到有需要的人士,用得其所,才可體現社會公平。

 本港濫用公屋問題被詬病多時。當中包括入息超額的富戶、資產超標的富戶,仍霸佔公屋不放,令真正有需要、排長龍等待上樓的市民怨聲四起,要求政府嚴厲打擊公屋濫用,用「辣招」叮走公屋富戶,加快公屋流轉。

 政府研收緊富戶政策

 房委會2017年曾修訂過公屋富戶政策。根據現行做法,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才須申報資產,隨後每2年申報一次,若租戶的入息及∕或資產限額超出富戶政策要求,房屋署將會發出遷出通知書,但可酌情批出「定期暫准居住證」,讓相關富戶繼續暫住最長12個月,然後會要求入息或資產不符要求住戶立即遷走。不過,政策被外界質疑未能有效揪出濫用個案,更多聲音希望政府能進一步收緊富戶政策。

 相關工作似有進展。消息指,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日前舉行集思會,討論「公屋富戶」相關議題。會上提到部分持有「定期暫准居住證」的「公屋富戶」,會利用12個月的暫住期,進行資產重組和轉移,以便再次符合居住公屋的資格。有委員傾向縮短暫住期;收緊公屋租戶入住10年內毋須作資產申報的安排;以及收緊「富戶政策」的入息限額和總資產限額,至於收緊的幅度則暫時未有定案。

 房委會檢討並有意收緊富戶政策,堵塞漏洞,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合情合理,絕對值得支持。眾所周知,公屋制度原意是為有住屋需要的人,為照顧低收入階層而設,當住戶入息改善了,他們可以負擔租住或購置私人樓房時,便應該遷出。很可惜,在現實中,市民經常可看到一些住公屋者出入開着豪車,而有人隱瞞在內地或海外資產違例佔用,公屋被人分租、轉租、丟空甚至轉為貨倉,類似的事件亦層出不窮,早已廣為人知。對那些被迫高價租住劏房,承受長期輪候之苦的基層人士,何其不公!因此必須撥亂反正,將公屋制度變回一個幫人的制度。

 多措並舉打擊濫用公屋

 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只是其中一環,在打擊濫用公屋的實際操作和執行管理上,還有很多細緻的工作要跟進。首先要設法找出被霸佔的公屋單位,一旦發現便應馬上採取行動,迫其短期內交出公屋。這方面大家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議,例如加大隨機抽查富戶入息及資產的頻率,要求他們主動申報其他海外資產及收入;運用大數據,通過使用者的水、電、煤氣用量等,找出用量極低的可疑單位,派專人上門巡查;通過物業登記資料,調查公屋住戶是否持有私人物業;翻查可疑住戶的出入境紀錄,看是否長期離港而不交回公屋;仿效警方設「線人費」,鼓勵知情人士檢舉濫用公屋者等。相關建議只要有可行性,政府都宜認真研究考慮,積極推進,以盡快釋出被濫用的公屋。

 其次,須加強監管和打擊,執行更有力度。過去四年約2800宗公屋住戶瞞報資產,僅10宗被判監,阻嚇力明顯不足。政府應提高罰則,並深入巡查,加強搜證及檢控虛報個案,對違法虛報者追究法律責任,以儆效尤。對公屋申請者所提供的資料,要認真審核,從源頭加強把關,解決濫用現象。

 總之,公屋是寶貴的社會資源,政府必須積極作為,使其得到更公平合理的使用,落入真正有需要人士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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