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公布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日後區議會主席將由地區民政事務專員兼任。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27日)上午會見傳媒時,被問到專員的任期是否要與區議會看齊,她表示每一次公務員崗位調動,都會有很詳細的交接工作,而且日常工作都有不同紀錄。她認為專員的任期不一定要與區議會的任期一致,因為最主要專員在工作交接時能夠做得詳細。
麥美娟指出,事實上,過去在區議會的不同項目中,地區的每一個工程,都是跨過幾代的專員,但工作都能做得很好,交接工作也有紀錄,不但能確保項目的延續性,更加能強調地區特色。故政府認為,在物色專員的人選時,要找合適的公務員同事承擔專員這個崗位。(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