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偵破一宗雜貨店涉嫌無牌經營金錢服務,一名外傭7月中於大埔一間東南亞雜貨店進行匯款,惟金錢並未匯到指定戶口,雜貨店負責人亦沒有退款。海關經調查後拘捕雜貨店2名女東主,涉匯款4萬元。
海關金錢服務監理科署理助理監督盧詠欣今日(10日)表示,7月中旬,海關在社交平台上留意到有外傭的僱主帖文,指其外傭在大埔一間東南亞雜貨店匯款後懷疑受騙,金錢並無匯到指定的戶口,雜貨店負責人亦沒有退款。
海關人員即時作出跟進,主動聯絡受害外傭了解詳情,得悉該雜貨店的負責人接受匯款當日,並沒有持有有效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涉案的匯款4萬元。海關人員於7月21日採取執法行動,以「無牌經營金錢服務」拘捕雜貨店44歲女東主,她是當日接受匯款的負責人。
跟進調查後,得知涉案店舖在2018年開始經營零售業務,並無其他涉及匯款的個案。而涉案雜貨店以合夥人形式經營,關員在今日再拘捕另一名19歲女東主,兩人現已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根據紀錄,同類案件在本年至今共19宗,其中3宗涉及東南亞雜貨店,除上述案件涉及4萬元外,另外2宗分別涉款4700元和1020元,均成功匯款,但因無牌經營負責人被拘捕。
盧詠欣指出,在本港工作的外傭經常匯款回鄉,包括每月的生活費和支付家鄉中的費用。外傭會趁假期到附近的東南亞雜貨店,以現金匯款,雜貨店雖沒有金錢服務者牌照,但仍收取匯款和手續費,之後以電子轉賬操作外地銀行戶口,作即時轉賬,或親身帶金錢到外地存入該地銀行。
海關提醒在港工作的外傭,切勿光顧無牌金錢服務經營者,如有懷疑可到海關網頁,查看服務者的牌照狀況。外傭在匯款時應避免選擇先付款後匯款的方法,應即場核實匯款的轉賬情況。僱主和外傭中介公司應將訊息告之家中或剛抵港工作的外傭,幫助她們選擇匯款公司,保障其利益。海關已開始聯絡領事館和相關的外傭中介協會,籌備簡介會將訊息給外傭。(記者 區天海)
頂圖:海關金錢服務監理科署理助理監督盧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