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3月19日進行一項執法行動,打擊在港提供代辦申請駕駛執照服務的非法勞工,並拘捕一名從事上述非法工作的內地訪客及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香港居民僱主。被捕的非法勞工今日(3月2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她承認控罪,被判監禁54日。
被捕的非法勞工為一名61歲內地女子,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她承認來港從事代辦申請的非法工作,每宗申請賺取港幣100元的酬勞。一名33歲香港女子亦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
發言人警告:「任何人違反對他/她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發言人提醒所有僱主切勿以身試法,僱用非法勞工。入境處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有關罪行。(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