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昨日起正式實施,標誌着香港在構建兒童保護體系上邁出關鍵一步。條例清晰劃定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衛生界別中二十五類指定專業人員的法定責任,要求他們在工作期間若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遭受嚴重傷害或面對相關風險,必須向當局舉報。這項法例的誕生,是對過去社會痛點的深切回應,亦是對未來兒童安全鄭重承諾的體現,其意義絕非僅止於新增一項行政規定,而是旨在從制度根源編織更為緊密的保護網,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安全無虞的環境中成長。
各界攜手落實強制舉報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近日解說條例細節,強調當局已為法例生效做好全面準備。參考海外經驗,預期舉報數字將有所上升,此為政策發揮預警作用的必然過程,社會無需過度憂慮。當局除新增兩間留宿幼兒中心、提供約96個緊急宿位,預計可幫助超過380名兒童外,亦已成立六隊「保護兒童支援服務」專隊開始運作,預計可為4萬人次提供輔導與支援。從資源調配到服務部署,顯示政府決心將支援與法例相結合,務求在強制介入的同時,為受影響兒童及其家庭提供及時、專業的後續扶持。
條例的成功,關鍵在於前線專業人員能否準確判斷、勇於履責。為此,當局推出的「強制舉報者指南」及「決策流程圖」,實為必要且實用的工具。它們將法律條文轉化為清晰的操作路徑,協助教師、社工、醫護等人員釐清「嚴重傷害」的界線,判斷是否觸發法定舉報責任。孫玉菡明言,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舉報「沒有酌情權」,這體現了法律對兒童生命健康權益絕對優先的保障。至於條例中「符合兒童最佳利益」的免責辯護條款,則是留予專業人員處理極特殊情況的嚴謹空間,其運用必須基於深思熟慮的專業判斷,絕非隨意開脫的後門。這種「原則堅定、操作清晰」的設計,有助於在保護兒童與保障專業人員之間取得平衡,減少因權責不清而產生的猶豫或誤判。
然而,立法的完成僅是起點,社會觀念的革新與系統效能的提升,才是長遠守護兒童的根本。有社會團體指出,當前條例尚未涵蓋補習社等常接觸兒童的場所人員,建議政府日後適時檢討,考慮擴大強制舉報者的覆蓋範圍。此意見值得當局認真聆聽。兒童受虐案件往往發生在隱蔽角落,保護網的密實程度,直接關係到能否及早發現、及時干預。另一方面,強制舉報機制的順暢運行,離不開整個支援體系的承托。從緊急庇護、心理輔導到家庭重整,需要社署、醫管局、教育局及各非政府機構通力協作,形成無縫銜接的服務鏈。當局承諾在條例生效後檢視運作情況,此舉至關重要,必須以實證為本,持續優化流程,堵塞漏洞。
更應看到,強制舉報終究屬於「補救性」的最後防線。要從根源減少虐兒悲劇,必須雙管齊下,同步大力推動「預防性」的社會工程。這包括持續透過公眾教育,普及正向管教理念,扭轉「棒下出孝兒」的陳舊觀念;鼓勵學校、社福機構乃至企業訂立「守護兒童政策」,營造全社會關注兒童福祉的文化;以及為面臨壓力的家庭提供更易獲取的情緒支援與親職教育服務。
展望未來,期待政府以堅定決心落實法例,前線專業人員以專業勇氣履行天職,社會各界以持續關注形成監督與支持合力。唯有立法、執法、教育、支援多環節緊密配合,方能將這張保護網織得更牢、更密,真正讓香港成為所有兒童編織一個更闊、更廣和更好的未來。